(這篇由鈞鈞媽咪執筆)
埃及有一種警察他不用站在路口指揮交通、要求你酒測;
也不用穿上防彈背心,出生入死的緝捕要犯;
你可以在金字塔區看見他們騎著駱駝捲起滾滾黃沙或漫步、或急馳,
也可以在神殿區看見他們背著槍或坐、或站,總是氣定神閒、一派輕鬆貌。
你可以在遊輪通過Esna閘門時,在甲板上和抽煙的觀光警察合照;
也可以一路從亞歷山卓睡到開羅,完全不理會同車隨行四個小時的他。
甚至進入撒哈拉前我們都得等他來會合才能出發,
雖然很多時候我們視他為隱形人,
但不可否認的他可是我走過十四個國家的「唯一特色」!
埃及主要的經濟來源是蘇伊士運河的規費和觀光,
所以觀光景點一定可以看到他們的身影,
甚至坐車長途旅行都得報備,由他們派人隨行,
預定到達時間誤點,就會接到關切的電話,
可見他們對旅遊事業、觀光客的重視。
 
跟十二年前我到埃及比較起來最大的差異是「麻煩變多了」,
可能是歷經一九九七年女王殿屠殺事件的緣故,
埃及政府為保護古蹟及遊客的安全,
不管到那個景點都是先買票、照X光、安全檢查……,
甚至進入大餐館、旅館也要通過「嗶!嗶!」才能進門呢!
話題有些扯遠了,我只是要說在這麼麻煩的情況下,
託觀光警察之便居然「有一次」讓我們既方便又快速「通關」。
車子開到吉薩金字塔區,原本我們該下車、排隊、通過檢查門、
再上車前往金字塔附近,但因為那個「隱形人」突然變成「大巨人」,
我們就在眾人羨慕的目光下,車子揚長而去……。
(十三天也就那麼一百零一次尊榮獨享而已!哈!)
 
其實我想講的是針對yz發片羅生門事件而言,
看看上面的照片,持槍不是用來劫財的,持槍也不一定劫的了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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